李建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對改造或拆除樊城沿江大道九街十八巷對面原漢江船塢修理廠的建議收悉,我公司高度重視,組織專班對建議進行認真學習,現結合我公司工作實際答復如下:
首先,我公司對建議內容表示支持。經我公司現場踏勘發現,該船塢修理廠地處漢江行洪區,位于中心城區二級水源保護區域范圍內。為妥善解決該問題,我公司與襄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襄陽市水利和湖泊局、襄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襄陽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進行了溝通,得知由于漢江流域水環境保護相關政策的規定,該建筑物現無法進行改造、拆除。同時,由于該建筑物目前無相關產權證件,對該建筑物的處分權利不在我公司的職權范圍之內,我公司無權對該建筑物進行整體拆除。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多提寶貴意見。
漢江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